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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软件著作权具有哪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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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软件著作权具有哪些优势?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7 08:35:17

在开发出新的软件之后首先需要做的事情是,对于自己的软件著作权进行登记,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不会有侵权的现象产生,为了让大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能够注重一些,下面南京著作权登记小编带着大家具体的了解一下,登记软件著作权具有哪些优势?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对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有详细的规定.该通知并不要求强制登记,但是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以技术出资的规定.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植物品种权证、软件登记证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形式之一,根据国家颁布的软件著作权法规所获得的保护。接下来让我们好好了解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作用都有哪些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第十五条: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软件著作权保护作用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音乐版权是指作品的创作者对他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其中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等权利,上述这一方面的权利属于财产权利,除了财产权利之外,还包括了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版权代理机构,是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税的审核批准之后才可以接收委托人的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办理版权事务的机构。版权代理机构主要的业务是代理版权的申请,国内能够办理音乐版权的代理机构一般都能代理其他的知识产权。

音乐版权代理机构主要负责的业务:

①:首先,接收委托人的委托,并帮助委托人申请版权;②:提供版权方面的咨询;③:签订授权合同;④:代理机构收取版税,也可以是其他形式支付的酬劳;⑤:接收委托并帮助解决纠纷问题;⑥:代理其他的一些版权事务。音乐版权申请的必要性:作品如果没有申请版权的话,就可能遭到剽窃,抄袭,侵权等,大时代背景下,总是有人想要投机取巧。申请版权的话,就可以避免证据不足,举证难度大这种问题了,从法律上保护自己,确认版权的归属之后,避免不必要的一些纠纷。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著作人的权利,促进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昌盛。

那种情况属于软件著作权转让?软件著作权转让时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转让以及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

软件著作权转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与受让人通过订立转让合同,将其享有的软件著作权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软件著作权转让不同于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时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软件著作权人没有改变。

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情况下,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发生了变化。例如,甲方将一项软件著作权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就成为该软件的著作权人,甲方不再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软件著作权转让涉及到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交换,有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1)软件著作权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软件著作权转让比使用许可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更重要,采用书面形式比较明确,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并有助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

2)软件著作权属于多人合作共同所有时,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所有软件著作权人一致同意如果某一个软件著作权人未经过其他共同软件著作权人的一致同意,进行擅自转让软件著作权,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转让人应该及时停止转让。

3)向外国人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方不能向外国人转让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口的技术。如果要向外国人转让限制出口的软件技术时,需要提前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待审批通过、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后,才可进行谈判并签订相关技术出口合同。

4)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明确软件名称和版本号软件版本号代表了不同版本的软件,不同版本的软件各自独立享有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必须明确是哪个软件以及相应的软件版本号。通常情况下,软件著作权转让是为了获得该软件的相关权利,转让时该软件的所有版本应该一并转让。

5)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明确转让的是全部著作权还是部分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应明确双方转让的是哪项或全部著作权权利。

6)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转让应该约定转让方不得再开发类似的软件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以后,该软件的软件著作权就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因此获得该软件的发表权、发行权、出租权等权益。由于转让方对该软件的软件需求、业务流程、功能设计、开发代码都非常熟悉,转让后转让方可以很快就开发出类似的软件产品。因此,一般在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中会约定软件著作权转让后,转让方不得再使用该软件,也不得再开发类似的软件。

7)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后,需要及时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后,需要及时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也可以选择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8)转让人对于转让的权利保证对于软件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首先应该保证其转让的软件确系自己拥有合法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进行转让。转让方还应保证其转让的软件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软件著作权转让后,受让方因为该软件侵犯他们人的知识产权发生赔偿责任,转让方应该赔偿受让方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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