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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版权登记证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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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版权登记证有什么用呢?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4-04 08:29:08

南京版权登记证是通过成功申请南京版权登记后获得的,主要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到版权登记大厅进行办理,二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相关资料以进行办理,待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即可获得版权登记证。那么南京版权登记证有什么用呢?不妨接着往下看。

■成功获得版权登记证有什么用呢?获得版权登记证的同时,申请人也会拥有《作品登记证书》,上面会记录着“作品名称”、“登记号”、“作者”、“著作权人”,这些信息都是该作品所属关系的证明文件;而版权登记证是该作品出版刊登权力的证明文件。在版权纠纷案件中,作品登记证书版权登记证可作为强有力的维权工具,维护著作权人的相关权益。

■如何维权?维权方式有?著作权人维权可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来解决和要求赔偿。但无论哪一种维权方式,版权登记证的作用都是极大的。

■版权登记证提供的衍生服务?作品著作权在转让、许可、备案、作品保管、版权认证等活动中,版权登记证都可以帮助这些活动顺利地进行。目前可以获得版权登记证的作品类型有以下这些: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喜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版权登记证有什么用?它是维权工具,还提供衍生服务。若企业或个人有相关可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类型,都应进行版权登记以获得保护和方便。

美术作品版权保护期限和版权申请步骤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一、美术作品版权保护期限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2、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特殊作品的期限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二、美术作品版权申请步骤申请材料:(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3)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流程: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自行申请软件著作权多少钱

一、自行申请软件著作权多少钱

(一)申请费:即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每件250元,申请时需要额外续存320元作为额外手续费;(二)备案费: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下来后需要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时是需要备案的,备案的费用是每件300元;(三)续展费:软件著作权续展费是每件550元;(四)证书费:证书分为登记证书、备案证书和续展证书,每项证书各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通常语境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被简称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一般作品著作权有许多不同,如一般作品著作权人被称为作者,一般是自然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被称为开发者,一般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著作权的归属、转让等有不同于普通作品的特殊规定。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著作权合法许可的情况如何?著作权法律的合法许可:

1.法定许可是未经2人以上许可,由法律直接许可,但需要向2人以上支付一定的报酬;

2.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著作权个人只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而没有“禁止的权利”;

3.法定许可限于法律列举的五种方式;法律许可的五种方式是:

(一)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教育规划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准使用的以外,未经2人以上许可,可以在教科书中编写已出版的作品片断或者短文、音乐作品或者单项艺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2人以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作品在报刊上发表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摘要和资料发表,但2人以上声明不允许转载或摘录的除外;

(三)录音制作者未经2人以上许可,可以制作录音制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他们不被允许使用它。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五)未经2人以上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但应当支付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著作权法律中有哪些法定许可条款?著作权法律中有哪些法定许可条款?许多人不太了解这个领域的法律。让我们找一个小系列来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著作权法律中的合法许可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中的合法许可是什么?这意味着根据法律,你可以在没有得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你发表的作品,这是对著作权的限制。依法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者其他2人以上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来源。法定许可有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教育规划而编写和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准使用的以外,出版的作品片断或短文、音乐作品或单项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可以在未经2人以上许可的情况下在教科书中编写,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2人以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上发表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摘要和资料发表,但2人以上声明不允许转载或摘录的除外;(三)录音制作者未经2人以上许可,可以制作录音制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他们不被允许使用它。(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五)未经2人以上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但应当支付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二,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的区别法律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在特定的方式或特定的条件下使用,无需征得作者的同意,但必须向作者支付报酬。与强制许可制度不同的是,法定许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无需提前申请或通知2人以上;强制许可必须提前申请并正式授予。目前,各国著作权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一般仅限于音乐作品或音乐剧的演出和商业记录的重复使用。《苏联民事立法大纲》第495条规定,法定许可适用于:公开表演已发表的作品;以电影、唱片、录音带等方式公开复制和发行已出版的作品。;作曲家利用已发表的文学作品用文字创作音乐作品;《英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某个录制者在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作品录制成唱片供发行,其他录制者就可以不经作者同意直接录制,但他们必须在录制后向作者付费。中国的著作权审判实践普遍认为,它适用于:(1)表演者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商业演出;(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三)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在上述情况下使用作品的,不得取得2人以上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2人以上的使用费,并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2人以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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