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怎么办理转移?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31 08:39:06
一、软件著作权怎么转移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针对其中的财产性权利法律是允许进行转让的,但其中的人身性专利,则一般是不能进行转让的。
对于如何转让软件著作权:(一)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二)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三)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
软件著作权转让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两种:(一)软件著作权的全部转让,是开发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将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偿全部转移给他人使用。(二)软件著作权的部分转让,是开发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只将一种或几种方式使用软件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人在使用作品时,超出合同约定转让的使用方式,必须征得开发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许可。软件著作权中开发者的精神权利是不能转让的。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的材料
(一)软件源程序代码。
(二)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三)身份证明:1、著作权人为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2、著作权人为单位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委托办理文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文件。
三、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的时间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间是60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符合规定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指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和授权的他人软件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如今,很多企业都申请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而侵权问题也随着越来月严重。那么有哪些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呢?维权的难点又在哪呢?下面,为您解答。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剽窃:盗窃他人受版权保护的软件并发布或注册的行为,主要是复制或部分复制他人的软件并发布或注册他人的软件。2、擅自进行转让:指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和授权的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3、非法复制: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对他人的软件进行一种或者多种复制的行为。主要和最常见的形式是盗版。4、擅自进行使用:指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和授权的他人软件实施演示、翻译、修改等不合法的使用行为。5、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指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和授权的他人软件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
遇到以上侵权行为时,软件著作权人也通常会采取维权的举措,那么维权的难点又有哪些呢:1、司法机关对侵权行为严重性存在认识偏差。一般而言,司法机构较多关注具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而较少关注软件盗版。这也是为什么对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案件打击力度不够的原因之一。2、刑侦手段滞后。由于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特点,软件盗版犯罪的侦查难度很大,是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案件的破案率不够,使得侵犯人受到应有惩罚的概率大大降低,从而降低了侵犯人的犯罪成本,使得相关法律手段成为纸老虎,很难使犯罪人员惧于相关法规而不敢侵权。3、机构分工不明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可分为为三方面,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自发形成的行业性社团组织。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侵犯时,对案件处理的各个部分都交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使得案件处理繁琐。分工不清、转让程序不完善是软件盗版犯罪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4、缺乏科学有效的保护手段。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根本目的。如果版权拥有人自己没有从许多补救措施中获益,那么这些补救措施就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由于我国针对软件版权的犯罪行为的法律手段尚不完善,很多时候著作权人并不能够挽回自己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了提高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效果,建议权利人委托专业机构和律师团队进行侵权处理。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原创性作品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是所有的原创性作品都受保护,只因这些作品虽然具备原创性,但并不能称之为知识产权,不是私人的,也不是法人的,而是具备公共性质。对于在作品上的权利,英美国家称之为版权,而在我国则叫做著作权。我国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包括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同时也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限,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在版权法中不受江苏版权登记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其中“依法”,是指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第八章广播影视作品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其中的“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即含有法律禁止的内容而被政府主管机关明令禁止的作品。此处“禁止”必须作严格理解,作品因内容不当而被传播媒介拒绝采用,不属此列,电影、电视剧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也不是被“禁止”,都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其目的在于使这些作品尽可能广泛地、不受阻碍的传播,以利于公众使用,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由于缺乏独创性,并且需要迅速在全世界传播,也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但如果在新闻内容中融进了作者的思想观点或者形象描写,如新闻综述、新闻评论、报告文学等则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一般常识性特点,属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人所有,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我们的法律规定,著作权只有经过申请登记之后,才能获得,比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办理的时候,要按照著作权办理流程去操作,同时还会涉及到相关的费用,今天作品著作权登记机构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著作权办理包括哪些费用。
1、著作权登记申请的费用,这个费用大概是每次几百元,这个是仅限于程序和一种文档的登记的,如果是申请登记多种文档的话,每增加一种文档,都是要额外收取费用的,大概是每种几十元;如果是申请例外的交存手续的话,也是需要交纳费用的。
2、著作权登记代理费用。由于著作权办理流程是比较复杂的,很多朋友为了省心,就让专业的机构帮助办理,这样就需要交纳代理费用,这个是根据具体的机构来决定的,机构不同,价格也是不同的,大概在五百元到八百元的样子。
3、著作权转移备案费用。如果是许可或者是转让的话,每次在三百元左右,如果是继承的话,每次是二百元左右;如果是续展的话,大概是五百多元一次。
4、对于著作权的登记证书,权利转移的备案证书和续展证书等,都是有相应的费用的,具体的为每种五十元左右;如果是想进行补充或者是变更的话,就需要教案相关的费用,每次一百五十元左右。
5、如果想进行复审的话,就需要交纳复审请求费用一百五十元;如果是异议请求的话,就需要交纳异议请求费用每次一百五十元。可见,著作权办理包含的费用还是比较多的,对于不同的方面,都是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的,大家除了要按照著作权办理流程交纳费用外,还需要交纳程序封存保管费用,而且这个费用是按照页数计算费用的,每超过一百元,就需要额外收取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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