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版权登记_南京著作权登记

版权登记查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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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查询的内容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03 08:36:10

版权登记能让他人不侵犯创作者的权益,起到保护创作者权益的作用,南京著作权登记的范围和其所涉及到的类别有很多。版权登记之后就可以进行版权登记查询,那么,版权登记查询的内容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您解答。

1、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公开发表的作品才算侵犯著作权吗?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来说,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并不是只有公开发表作品才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等也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现在我国市场文艺界的发展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状态,所以在百家争鸣的过程当中,剧本创作成了人们争夺市场占有率的一个关键原因。那么文字作品登记途径有哪些?

1、申请人可以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

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

3、申请人可以到当地省市版权中心办理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当地颁发的。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小编通过文学作品版权登记可以异地办理吗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些已经完成版权登记的作品,符合以下的情况的时候,登记版权的机关部门,要撤销作品的版权登记。在作品版权登记完成之后,相关部门发现该作品,与事实情况不符合,这时候要对作品的版权登记进行撤销。作品的版权登记,该申请人员发生了撤销登记的情况,这个时候也应该对版权的登记进行撤销。此外,发生版权的登记是重复的情况,也要对版权的登记做出撤销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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