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能否保护商号?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09 08:40:04
商号即厂商字号,或商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企业商号只是企业的名称,所以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企业商号受到侵犯时,可依据民法通则或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的法律申请法律救济。
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通则》中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商号权又具有精神财产权属性。依世界通例,都确认商号权的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不仅可依法使用其商号,而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对于商号权的转让,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类似于法国法的规定: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
我国有关商号权的法律中均采登记生效主义。例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二十六条还规定,如果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商号与商标的区别商号与商标的关系极为密切,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但有时又不是。
商号和商标在作用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为:
(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2)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商号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3)在我国,商标权有专门的商标法保护。而商号权仅比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4)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著作权主体一般是作者,作者即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那么,确定著作权主体的标准是什么意思?现在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确定著作权主体的标准是什么意思?
(一)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其权利是第一位的,即享有完整的和原始的著作权。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凡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法律依据:《著作权》第十一条二、著作权变更途径著作权变更的主要途径有约定和法定两种途径。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导致著作权变更的情形在社会生活中频频发生。愈是法治水准高的国家,愈鼓励人们通过合同约定来进行权利的变更,这与法律保护人们的自由与权利的理念紧密相关。通过法定方式导致著作权变更,如法人等对自然人作者的职务作品享有的著作权中的部分权利即是此种情形。这是法律实现其衡平保护不同主体权利的观念在立法上的一种体现。
三、著作权变更的实质能够发生变更的著作权实质上是作者财产权。著作权主体的变更,是指在作者身份不变的情况下,作者财产权中的一个或若干个具体权利,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由作者以外的他人享有,如依合同的约定,出版权、复制权等著作财产权利由出版商在约定期限和地域内独占性地享有。此时,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依约定脱离于作者,在约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出版商占据着权利人的地位;再如,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作者的继承人可以继受取得作者的财产权,并可以代为行使作者人格权中的发表权。著作权权利内容的变更,是指作者所享有的权利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量或质的变化。如因部分权利转让于他人而导致著作权的权利范围缩减,这是量的变化;因在作者财产权上设定质押而导致纯粹增益的作者财产权变为有负担的财产权,这是质上的变化。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确定著作权主体的标准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美术作品南京著作权登记流程全解析
想要保护自己的美术作品不受侵犯,登记版权是最好的选择,一旦发生著作权纠纷,拥有版权证书的你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美术作品。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一)申请主体: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作品登记的重要意义: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三)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提交的文件: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著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目前软件著作权申请有三个渠道,渠道一是去位于北京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渠道二是以邮寄的方式将申请材料提交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渠道三是搜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寻找服务公司代办申请。从2017年4月起,软件著作权申请取消了申请费,只要申请材料没有问题,通常会在申请受理之后1-3个月内完成申请取证。随着每年软件著作权申请量的上升,国家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下面是软件著作权申请的一些相关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申请人信息填写注意事项:1.个人软件著作权申请,姓名要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企业著作权申请,单位名称要和营业制造保持一致,法人信息与身份证保持一致。2.详细信息填写完成后,A4纸正式打印并盖上公章。
▲软件信息注填写意事项:1.软件全称必须以“软件”、“系统”、“平台”结尾,可在结尾后标注版本(例如“XXX软件”、“XXX系统安卓版”)。2.软件简称字数不可大于软件全称的字数。3.软件开发完成日期:不可写未来日期!企业申请著作权,填写开发完成日期不可以填写公司成立前的日期;开发完成时间距离公司成立时间不足半年,需要提供相关软件的前期开发声明。4.软件首发日期:填写日期必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后,但不可以写未来日期。5.软件技术特点:如实填写即可,建议100字以上,字数太少容易被要求补正。
▲说明书编写注意事项:1.文档页数建议在15页以上,添加页眉页码,标注软件全称。2.内容中的截图/文字如果涉及到软件著作权和软件版权归属相关信息,要和申请人/企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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