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05 08:54:16
版权补证的流程方式,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那么版权补证的流程方式是怎样的?
1、向版权局提交补证申请,等待补证通知;
2、接到补证通知单后,准备补证所需材料;
3、递交补证材料,等待版权局审查;
4、审查通过后,去版权局领取新证书。
有很多人好奇,如果没有软件南京著作权登记这一流程,是否能取得软件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由此可见,软件是否取得软件著作权与软件是否登记并无必然联系。关于著作权的取得,世界上主要有两种做法:1、自动取得制度,2、注册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即作品一经完成,创作人即取得著作权,无需进行登记。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即以作品创作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创作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条例保护。”
这就是立法上对自动取得制度的具体规定。注册取得,即作品创作完成后,只有经过软件著作权登记法定机关的登记备案后,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才被法律认可,如美国的版权登记制度。
一般而言,作者即为著作权人。以下为几种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演绎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合作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汇编作品《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5.职务作品《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6.委托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7.美术作品《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8.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说到软件著作权保护什么,我相信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理解。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
1.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软件著作权本身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之一,但如果再细分,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应该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件。计算机程序是指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编码指令,以获得某个结果,或者是一组符号指令或符号语句,它们可以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
第二,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身份权外,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公布后第二十五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前,软件可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最长保护期不得超过50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要求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不会改变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到期后,除开发商身份权外,软件的所有其他权利应立即终止。但是,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软件的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在没有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终止;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在没有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死亡。
3.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会施加某些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中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如下:
1.时限:1。开发者身份发展权的保护期是无限的。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最长保护期不得超过50年。著作权人的主体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发生法律变更时,相应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不变。当权利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移时,转移活动的发生不会改变相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人时,与软件相关的其他权利将在保护期满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如果软件被少量复制用于非商业目的,如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政府公务,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软件副本的合法持有人可以根据使用需要将软件转换为计算机并制作备份副本,进行必要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