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文字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9 08:18:14
还不知道职务作品的种类归属?认定职务作品归属权的方法
上班族对职务作品并不陌生,随着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职务创作随之诞生,因此职务作品的归属问题也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
职务作品的种类及归属
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3、特殊职务作品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认定职务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
2、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3、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
4、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版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特征?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下面来看看版权侵权有哪些特征。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
著作权人以著作权或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按照《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根据《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并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出质人和质权人去国家版权局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时,首先应当填写《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那么,如何填写《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呢?填写时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是对著作权质权登记基本情况的记载。申请表中主要记载了出质著作权的基本信息、著作权质权合同的内容,以及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等内容。
一、出质著作权的基本信息(一)作品名称;(二)作品种类;(三)创作完成时间;(四)首次发表时间;(五)著作权登记号;(六)出质前该著作权是否授权,已经授权的要填写授权情况说明;(七)出质前该著作权是否经过评估,已经过评估的要填写评估单位名称和评估价值。填写注意事项:1.填写涉及作品名称、涉及作品种类、创作完成时间、首次发表时间、著作权登记号,应当与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著作权变更或补充通知书中的相应内容一致。2.出质前该著作权已经授权的,应填写著作权授权许可(包括专有和非专有)他人使用的有关情况;若未授权他人使用,填写“否”。
二、质权合同内容(一)合同编号:填写质权合同编号。(二)主债务数额:应填写主合同中的债务金额。(三)主债务履行期限:应填写主合同中的债务履行期限。(四)质权担保金额:应填写质权所担保的债务金额,与质权合同内容一致。(五)出质著作权种类:出质全部著作权财产权的,填写全部著作权财产权;出质部分著作权财产权时,填写所出质的著作权种类,比如发行权、放映权等具体权利类型。(六)出质著作权范围:应填写质权合同中所约定的出质著作权各项权利行使的地域范围。(七)质权担保范围:应填写质权合同中所约定的质权担保范围。(八)质权担保期限:应填写质权合同中所约定的质权担保期限。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人或质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出质人或质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名称全称。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的类别。出质人或质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作品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有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其他组织,是指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具体包括个人合伙组织、法人合伙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筹建中的法人等。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自然人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和护照等;
2.事业单位的证件包括事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社会团体的证件包括社团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政府机关的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企业法人的证件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四)代理人信息。委托代理人进行质权登记的,需填写代理人姓名或名称。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需严格按照《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中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填写,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版权保护中心之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近年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飞速发展,故而不少软件著作权等精神层面的领域也得到了发展。那登记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什么,才能提高登记的成功率呢?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版权保护中心之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3.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5.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高新企业认证、创新基金、种子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总而言之,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须条件,但是代价不大却很有用。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1.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2.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3.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4.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5.权利范围、软件用途。
版权保护中心之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内容的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版权登记的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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