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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摄影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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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摄影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20 08:37:54

在当下信息量流通巨大的社交网络中,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屡屡发生,也许就在你身边。那么著作权侵权行为大体上都有哪些?

1.使用者或服务商在自己的网站或期刊中发布非法复制、传播、转载他人的作品。

2.将他人作品复刻或打印,作为商业行为售卖,或作为对商品的附赠。

3.从常规或非法渠道获取他人的软件、商品,超越授权使用的范围(或在试用期过后使用非法手段计需使用)

4.在著作权人未授权的情况下,肆意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并使著作权人的利益收到侵害。

5.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作品惊醒修改、部分删减6.以技术手段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解密、增加或删除水印、提供软件破解设备、提供软件破解技术。侵犯他人著作权都有哪些后果?除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金额?

1、根据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根据侵权人的实际非法所得进行赔偿;

3、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判决五十万以下赔偿。那么作品作者如何保护著作权?每一个作品自创作之时,作者都享有著作权,也可以进行江苏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作品登记。

图片作品江苏版权登记包含哪些内容?

现在每个人一部手机在手,平时都会拍摄图片成为版权人。那你知道图片作品版权登记后都拥有哪些内容吗?小编在下文给大家介绍。

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

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

3、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

4、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

如何判断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个人还是企业?

当企业的工作人员为该单位完成的创作作品后,该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该如何判断呢?什么时候属于个人?什么时候属于企业?小编在下文为大家解答。

1、何时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这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例如,学校教师为教学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为本单位研究课题所写的论文,记者为本报社、杂志社撰写的稿件,剧团创作人员为剧团编写的剧本、曲谱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作品完成者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对作品的使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在作品完成的两年内,如果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3)在作品完成的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得的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4)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2、何时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企业(1)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3)由作者与其所在单位以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将他人美术作品注册商标侵犯版权人什么权利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包括纯美术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如果有人将你的美术作品注册成商标是侵犯了你的什么权利呢?小编马上为你你解答。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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