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版权登记_南京著作权登记

建邺区音乐著作权包含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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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音乐著作权包含哪些类型?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1 08:05:07

近年来,随着版权意识的加强,各类版权纠纷频繁发生,不仅限于传统的影视与文学创作,游戏、音乐等行业的版权纠纷也逐渐走进公众视野。为此,版权保护的必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创新,已经成为每个行业的新常态。上到国策纲领、下到企业发展,无不强调与倡导创新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与鼓励创新、践行创新同样重要的,还有保护创新成果,为每一个创新成果筑起护城河。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一经完成,创作者就自然而然拥有版权。不过作品没有登记的话,碰上版权之争的时候,要证明其归属权是非常麻烦的。而如果把商标也做南京版权登记,也是商标的一种有效保护。

其实版权纠纷距离我们并不遥远,如今版权问题已经渗透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从吃喝到游戏,从荧幕到音乐,有竞争的地方,就有版权之争。下面看看各行业案例:

1、游戏业的版权纠纷8月,网易代理的现象级游戏《我的世界》和国内某小厂的《迷你世界》的第二次诉讼庭审落下帷幕,这场关于游戏侵权长达三年的拉锯战最终不了了之。

2、餐饮业的版权纠纷9月19日,海底捞因被质疑“摆盘抄袭巴奴毛肚火锅”再登热搜,话题引爆后,名不见经传的巴奴毛肚火锅火速跟进公告,称“非常欢迎‘海底捞’加入巴奴大军”,虽然有“捆绑销售”的意味,但达到了宣传目的。

3、影视业的版权纠纷陷入版权纠纷的还有影视荧幕上的经典ID--蜘蛛侠,从上世纪开始,围绕这一经典漫画英雄的版权之争就把诸如漫威、21世纪影业、米高梅、卡洛克影业等一票好莱坞公司拖下水,最终经过十多年的纠缠,以索尼出让“007”系列版权换取蜘蛛侠版权达成多方协定。

4、音乐行业的版权纠纷如今打开常用的音乐软件会经常发现,曾经熟悉的歌曲会提示已下架或要求缴纳版权费用,免费音乐的时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版权付费时代与背后的版权资源竞争。

在“盗版”音乐大行其道的前几年,QQ音乐打响了版权之争的第一枪,以此为卖点向用户贩卖版权意识,打造其在用户心中的良好形象。自此之后,国内在线音乐市场的版权之争从未中止过,从400元的《周杰伦热门歌曲合辑》,到财大气粗、垄断性收购版权的QQ音乐,腾讯、网易、酷狗、虾米等品牌轮番上演版权话题。透过上述案例不难发现,版权问题,如今已经成为商业竞争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做好版权登记,既是企业成果的保证,也是企业竞争软实力的体现。

怎样进行作品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应向当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作品登记,在办理手续时应填写《作品登记表》和权利证明,交纳相应的登记费。作品登记后将予以公告。

版权代理人有哪几种?

⑴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如果作者的作品可能被成千上万的表演者录制、播放,他就没有可能一一与使用者签订合同;而且使用者若使用众多的作品,也无法分别寻找各个作品的作者来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时就需要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来处理相关事务。作者直接与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限定委托权限范围,授权由该代理人实现著作权人的权益;而对于使用者,他们如果需要使用一个作品,也可以直接与该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使用合同,向该代理人支付使用作品的使用费,再由代理人将该收入转给著作权人。

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代理人。在进行版权侵权诉讼以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情况下,有律师代理著作权人进行活动。

什么是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

一、什么是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一是使用要有法律依据。二是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三是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四是不支付报酬。五是不构成侵权,是合法行为。

第一,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来判断各国立法中大致都将是否是处于营利目的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标准。对合理使用非营利性的要求是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如果允许使用者无偿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从中获利,对著作权人来讲当然是不公平的。

第二,根据使用作品的性质来判断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这一要素是从作品本身的角度对合理使用进行判断,使用何种性质的作品更容易被认定为是合理使用。在分析这一要素时,立法者和法官无法创制一个合理使用的适当标准,而必须通过考察所有因素来评定其范围。

第三,根据使用作品的程度来判断使用作品的程度是指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整体相比,使用的数量和质量。第四,根据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来判断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被认为是判断合理使用最重要的一个要素,因为合理使用和侵权使用只有一步之遥,判断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使用最终总要落脚在行为的结果上,合理使用并不是排除一切对著作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发生,而是要将这种损害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的使用就应当是许可使用或者是法定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是什么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或个人在办理软件著作权提供什么材料?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自然人)都可以申请属于自己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软件著作权。那么,我们在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都要提供什么材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来为大家介绍下企业或自然人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供什么材料的内容。

企业或个人在办理软件著作权提供什么材料

1、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2、提供鉴别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材料A、提交软件著作权的源程序和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提交全部文档信息。源代码每页不少于50行,软件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图片除外。

3、申请软件著作权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软件著作权申请人、代理人及联系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软件著作权其他证明文件其他证明文件包括:授权书,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继承的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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