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1 08:06:02
版权侵权后的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许多侵权行为都涉及了赔偿金额,不管是被侵权方还是侵权方也十分关注这个问题。本文就为大家讲解下,关于南京版权登记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
一、版权侵权赔偿计算方式
1、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1)产品销售利润(2)营业利润(3)净利润
2、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3、司法实践中的其他计算方法(1)以合理的转让费、使用费、许可费等收益报酬作为赔偿标准(2)依稿酬标准进行赔偿(3)依版税率标准进行赔偿(4)依法官意志进行确定
4、法定赔偿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
软件的著作权只有到相关的机构登记了之后才能拥有其专有权,能够通过其权利进行收益等等。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周期是多久?
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30到40工作日,需要准备齐全的资料和证明,资料不全会需要更长的时间,费用是三百元人民币。登记工作可以办理加急,费用会相应提高。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南京版权登记可以作为著作权权属的初步证据,版权登记机关对权利主体、是否构成作品等方面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成功后会在网上通知3天,然后可以凭受理证明领取证书。
怎么才算文字作品冒名侵权?南京版权登记要哪些材料?
近期不知道什么情况,出现了很多冒用知名作家和畅销书作者的姓名署名发表、出版的,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样以获得名誉、牟取不合法经济利益的侵权行为是不可取的。我国对姓名权有相应规定,著作权不得滥用姓名权,构成侵权要承担责任,那么文字作品冒名侵权有什么特征,关于侵权人滥用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侵权人滥用姓名权的法律规定
1、行为上的隐蔽性。与盗用他人署名、姓名混同、挂名、将合作作品作为单独作品署名等侵权行为相比较,冒名侵权人采取的侵权手段一般具有相当的隐蔽性。
2、形式上的合法性。冒名从署名的形式特征上看,似乎没有侵犯其他作者的权利,因为在冒名侵权中,冒名侵权人在特定作品上所署之名为该作者自己通过合法程序登记或变更的姓名。单从姓名权的角度来分析,行为人通过合法程序登记或变更的姓名、或取得他人的姓名使用权的行为是合法的。如从署名权的形式来看,行为人(作者或著作权人)使用自己通过合法程序登记或变更的姓名发表作品,也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它与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发表、复制、销售作品的署名盗用行为有根本的不同。
3、主观上的故意性。冒名侵权人通过合法程序登记或变更自己的姓名、取得他人的姓名使用权的真正目的,不在于正当地行使自己的姓名权或姓名变更权,而往往是为利用名人效应,套用知名作家的署名这一搭便车行为以牟取不法经济利益和特定社会地位,达到挤占作品市场的非法目的。
4、侵权对象的特定性。冒名侵权的对象无一例外地为知名作家、著名作家或者畅销书作家(以下简称知名作家)的署名。这是因为知名作家的署名具有一般作者的署名所不具有的社会声誉和市场影响力,只有采取冒用知名作家的署名发表、复制、销售作品,才能给侵权人带来最大的经济利益,谋取自己不能用正常手段和程序获得的非法利益与社会地位。
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归属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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