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音乐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1 08: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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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的到来互联网的不算进步发展软件开发者以及开发的软件也是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开发软件应有尽有对于开发者来说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与汗水的所以需要进行先关登记保证著作权的唯一性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有什么规定?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称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这意味着软件著作权人为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将免费。
《通知》称,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按现有程序办理缴费手续后方可受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自4月1日起不再发放各登记、查询申请的缴费通知书。登记、查询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须在8月31日前办理完毕缴费手续,逾期未交费的将终止办理。
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中央党校、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共青团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决。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妥善解决财政困难地区的经费保障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送财政部。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对须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预算法》、《价格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2019版权侵权诉讼程序
面对版权侵权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进行维权,具体经过的程序流程如下。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第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
第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
第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为了让证据更加准确并且更具有说服力,原告可以聘请公证处的公正人员一起去购买侵权物品,请公正员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正,制作公证书。一般情况下,只要原告证明了具体侵权行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时证明了侵权行为的存在。
(4)选择管辖法院作为原告,选择法院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原告原则、原理被告原则、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不同的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可能会存在差异,甚至是比较大的差异,而侵权诉讼案件一般都有几个法院可供选择,因此采用上述三个原则有利于原告。
(5)起诉前的措施作为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为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赔偿做保障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诉讼中对原告主张的支持以及胜诉后对原告财产的保护。
(6)立案、准备开庭
(7)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原告应当提交自己因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或被告获得非法利润的证据;或许可他人使用时获得许可使用费的证据。以及提交原告维权合理开支和原告声誉受到损失的证据。以此来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若是需要的话,那此时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备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流通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早在一九九一年就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一九九二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实施使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更具有可操作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具有公示作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登记部门的文件记载了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如果发生软件著作权的纠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利于诉讼程序中对软件著作权进行鉴别和对权利归属的推定,有利于调查取证。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的继承者、受让者。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人或者软件著作权人之一是外国人时,应当按照该外国人所属国家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例或者共同缔结的双边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软件著作权备案要什么材料如果要申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当向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该软件的鉴别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各一式二份,同时还应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个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
(二)如果在申请登记时,申请人签订有关著作权归属的书面协议,还应当向登记中心提交该书面协议。
(三)如果申请人利用他人的软件而开发的软件修改本或合成软件是经原软件著作权人同意或者授权的,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当提交原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书或者授权书。
(四)软件著作权的权利继承者、权利受让者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权利继承证明文件和权利受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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