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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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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有必要吗?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07 08:52:31

版权登记有必要吗?版权登记的好处?知识产权里,大家多数把注意力放在商标和专利上,对于版权登记并不上心。甚至很多人会觉得版权登记有必要吗?

一、版权登记的好处1、版权可证明商标的归属权,以免日后因归属权问题导致商标无效。

2、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任何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版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3、商标申请是按类别的进行注册的,相应的保护也是按类别,您的商标暂时还没有做到全类覆盖,那么版权起到一个很好的辅助保护作用。

4、商标申请周期较长,版权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前版权证书也可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

5、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版权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如何收取KTV音乐版权费用?您好,近年来,关于KTV的著作权纠纷逐渐增多,现就解决KTV歌曲的著作权纠纷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运营商的版权意识。目前,KTV运营商版权意识薄弱,普遍缺乏版权知识和版权法律风险理念,在运营过程中缺乏自觉缴纳版权使用费的意识。然而,“版权的保护在增加,歌曲权利人的权利保护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向权利人支付版权使用费是未来KTV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有必要加大“版权知识”的普及力度,将法制宣传纳入正常工作。

(二)完善音乐图书馆的管理措施。版权使用费的标准是KTV版权争议中双方争议的焦点。目前,KTV作品版权使用费标准不统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完善,内部管理混乱,收费行为操作不透明、不规范。收费标准过高且不合理,不利于KTV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议对目前KTV行业存在的版权使用费进行调查,为版权人与KTV运营商之间形成科学合理的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提供参考意见,符合KTV行业的实际发展。条件成熟时,制定更加详细合理的收费管理措施,根据时间和地点确定收费标准。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合理分配各方的经济利益。在运行中,根据具体情况,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制定行政规章制度逐步推进和规范。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司法版权调解机制。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浙江省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著作权纠纷。面对KTV版权纠纷的不断出现,行政部门可以建立和完善行政协调和调解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政调解机构,充分发挥行政协调优势,调解KTV版权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如果你能给出详细的信息,你可以给出更详细的答案。

随着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著作权的保护越来越收到重视。特别是书籍,动画,漫画的著作权保护方面,已经十分普及了。而且动画著作权的经济效益也是非常有价值的。比如一部动画作品都是由很多动画形象,以及整个动画,这些都可以申请著作权。而动画形象很多都可以用到玩具之类的产品上,因此申请南京著作权登记非常有必要。那么动画著作权如何申请呢?

动画著作权的申请流程简单概况如下:准备材料——递交国家版权局(省版权登记部门)——受理登记——缴费——审核——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正常的流程时间在30-4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加急服务。动画著作权登记流程整体比较简单。但是必须您对各个环节都非常熟悉,以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是否完善和规范。动画著作权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作者和著作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作品登记表;3.清晰的作品2份(复印件1份、彩色稿1份),作者签字;4.作品登记申请书;5.权利保证书;6.作品创作说明书;7.委托书;8.著作权归属证明(委托创作作品需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职务创作作品需要提供著作权归属协议)。

把以上的资料准备好后,递交申请一般就问题不大了,当然如果你不懂的申请,或者觉得太耗时间,或者需要保障版权登记的申请成功率,可以联系我司。我司的知识产权顾问会全程帮您办理好。

2019网络著作权保护范围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在我国对于著作权保护存在一定的范围。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下网络著作权保护范围都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保护范围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5、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6、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8、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9、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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