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转让的相关程序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09 08:22:13
版权转让是指版权所有者将其版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享有。版权转让可以是版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版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在版权保护期中某一段时间内转让,也可以是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的转让。
版权转让的相关程序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
(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
(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审定,核准后刊登于《商标公告》,并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转让即告完成。
二、版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1、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
2、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
3、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编辑部: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
4、第3条的转让权利,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5、该论文在《中国空间科学技术》首次发表后,编辑部将向作者按《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稿费标准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若编辑部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6、作者授权《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编辑部在出版该论文的期刊版权上作如下声明:“未经《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编辑部许可,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本刊所刊载的作品。”
7、本刊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用期刊,同时美国国际航空宇航文摘《IAA》、剑桥科学文摘《CSA》等国际检索机构均收录本刊,并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付给。
我国标准版权保护工作取得进展
日前,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关于奖励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的决定,对在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15家单位及179名个人给予奖励。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副主任花建华获全国有功个人三等奖。
2012年,国家标准委专门成立了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质检出版社),制定了打击标准侵权盗版行为和加强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的政策。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建立了打击标准侵权盗版的联动工作机制,指导由中国质检出版社等20家标准出版社组建的标准出版机构自律维权发展联盟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国际、国内标准版权,取得显著成效。
两年来,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与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先后查处了温州陈哲名网络销售盗版国际标准案、上海王凯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案等多起案件,并通过多种机制有力打击了标准的侵权盗版行为。上海王凯案还因较为典型、社会影响力大被列入2013年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10大案件,山东章丘案被列入全国2013年度扫黄打非10大案件以及国家版权局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鉴于我国在标准版权工作方面的有力举措和突出成就,2013年9月,第36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特别邀请中国代表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了ISO和其他成员国的高度评价。
软件著作权常见问题知识点
软件著作权包含的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
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程序及其技术文档的表达,即保护语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达以及有关软件的文字说明表达,而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职务和非职务的软件著作权
自然人利用业余时间及个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完成的,并且与本人的本职工作内容无直接联系的软件为非职务开发软件。
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或者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或者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自然人的开发行为属于职务开发,软件为职务开发软件,该软件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
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收的证明。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申请者签章时只需由此著作权人签公章。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登记,外地申请者可以通过邮寄申请文件办理。
申请登记的流程
简单来说,首先需要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在线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并打印盖章,然后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表、软件鉴别材料和证明文件,(北京的申请者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现场办理,外地申请者将材料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机构初审后,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者交费,出具受理通知书,然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则发登记证书,并进行公告;如果审查不符合要求,则通知申请者补正,直到审查通过。
软件登记撤销
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登记。
由于软件的产生过程中开发量较大,对软件的投资比较高,但是软件复制相对比较容易而且复制软件的费用也很低,因此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以及鼓励更多人开发软件,国家对软件实行了法律保护,软件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下不可对其进行复制销售等行为。相信各位都知道《著作权法》中已经包括了对软件产品及其著作权的相关描述。那么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解析一下。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什么由于软件的产生过程中开发量较大,对软件的投资比较高,但是软件复制相对比较容易而且复制软件的费用也很低,因此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以及鼓励更多人开发软件,国家对软件实行了法律保护,软件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下不可对其进行复制销售等行为。
二、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1、发表权:即决定一个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著作权:被认定为开发人员和签署软件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或删减,或者改变软件的指令及其代码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复制一个或多个软件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6、租赁权:即对该软件进行有偿临时使用的权利,但该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对象的除外;7、信息网络文化传播:即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并使用的权利;8、翻译权:将原始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自然语言的权利;9、其它权利:软件的著作权人其他所能够享有的权利。
三、软件著作权和发明专利有什么不一样简单地说,软件著作权在软件完成创作之后即可获得,常说是登记软书,起到了类似的公证作用。软件专利则不同。只有向专利局申请后才能获得专利,且软件专利还描述了软件的相关思想。
因此,软件著作权可以在遇到软件盗版时成为维护权利的一项措施,防止盗版侵权并损害自己的利益,但是对于竞争者而言,他们同样也属于软件的开发者,他们可以理解你的想法,他们可以制造完全一样的软件,而且不会侵犯你的版权。这是因为著作权并不对软件的构思提供保护。
另一方面,软件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软件流程图的内容,专利授权后,软件的构思就能够得到保护,其他人使用软件构思就会构成侵权。因此,软件专利的保护要比软件著作权大得多,可以保护软件的核心。这些就是小编为您找到的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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