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著作权法的邻接权?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13 08:25:26
邻接权,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这种权利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什么是著作权法的邻接权?
在英美法系国家,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例如英国著作权法,将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都视为著作权。在美国著作权法中,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都属于著作权范畴。只有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才严格区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概念。
以法律形式规定邻接权保护,最早见于奥地利1936年的著作权法。当时的立法者考虑,在文化领域,除了作者的创作劳动成果应受到保护外,还有一种劳动成果也应受到保护。这种劳动同作者创作作品的劳动性质不同,但是同作品的传播密切相关。因此给予这种劳动成果的保护也同著作权保护相关。
我国著作权法除保护创作者的权利外,在著作权法第一条中还明确规定保护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刊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从我国的规定不难看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保护的邻接权内容基本相同。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它们有什么不同?
现今,领接权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了,书籍、音频、音像都有领接权的身影。那么,什么是领接权呢?他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又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含义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其确切意思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1)《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对邻接权的限制。(2)作品的著作权是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的,邻接权也同样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3)邻接权依赖于著作权。因为没有作品就没有传播,也就没有邻接权的产生,因而著作权法要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原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如果没有得到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传播者擅自传播作品就是侵权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栽邻接权更无从谈起。
三、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1)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则多为自然人。
(2)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3)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之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则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
(4)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是法律规定的有限几种,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则非广泛,法律在列举了很多种使用作品的方式后还规定了概括性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邻接权的行使也要受到作品著作权人的制约。例如,表演者表演作品,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但如果被表演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同意,表演才的这种许可就是无效的。
版权必须调查所有侵权行为。扩大和增厚的目的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公民作品的保护期著作权是作者的生命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权作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保护期为50年,著作权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与专利权和商标权不同,著作权是经过自我审查和批准后产生的,遵循“著作权自动生成”的原则。那么南京版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1.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及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著作权所有权知识引发的著作权纠纷,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有利于作品和软件的许可和转让,有利于作品和软件的传播,有利于道教经济价值的实现;
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和企业创新力的表现;
4.自愿登记工作。无论作品是否是登记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的人依法获得的著作权不会受到影响。
版权登记的含义和好处是什么?
一、版权的定义版权,也叫著作权,版权登记,是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著作权人的作品著作权的。如有著作权争议,可作为权利证明,保护您作品的合法权益。著作权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书面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和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和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它还接受其他登记相关事项;各类工程授权项目(计算机软件)登记;音频和视频产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相关的由版权局指定,登记由中心进行。
第二,版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1.它可以帮助著作权人确定著作权作品的所有权,避免将来因著作权的所有权而产生争议。享受著作权的重要前提之一是拥有著作权,以保护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益。
2.当著作权人受到侵害,需要证明自己的权利时,登记事项可以作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明。由于著作权的自动生成原理,著作权的人获得著作权很方便。
3.在进行软件版权交易、版权转让、许可等活动时,还需要登记作品证书作为权利证明,这有利于软件作品的许可和转让、软件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这更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4.著作权登记也是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条件,登记计算机版权有利于该软件产品在中国的合法经营或销售,并可以出版发行。
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是企业创新实力的体现,增强了企业在市场上的有效竞争力。随着我国“著作权法”的实施和著作权保护形式的不断发展,作品登记变得越来越重要,著作权登记刻不容缓。如果你提前一天申请,你可以更快地享受作品著作权并且更好地保护你的作品。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指根据国家《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由国家主管机关依职权对软件进行的著作权登记活动。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更多的是体现是便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以带有强制的行政命令色彩。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的,而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指根据国家《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由国家主管机关依职权对软件进行的著作权登记活动。
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更多的是体现是便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以带有强制的行政命令色彩。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的,而且登记的程序还是比较烦琐的。现在著作权登记已经不再是强制的要求,但是著作权登记还是有一些现实的意义。本文作者还是建议进行登记,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对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有详细的规定。该通知并不要求强制登记,但是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的规定。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
除此之外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有更为现实的意义,就是享有软件著作权证明作用。软件由一系列的代码组成,称为源代码,其可以无限制的复制。软件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源代码。一般认为谁持有源代码,谁既是著作权人,由于源代码的可复制性,不象复制纸质材料那样,可以区分原始与复制件,假使源代码保密不严,就很难区分著作权人。如果尽早进行著作权登记,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就是初步的权利证明。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而要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非真正软件著作权人,在举证上具有相当难度。在进行软件著作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上一篇: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下一篇:著作权诉讼前如何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