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8 08:49:23
影视制作许可证是一种较为通俗的称呼,有些人习惯的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称为影视制作许可证,影视制作许可证也叫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两种:影视制作许可证(甲种)和影视制作许可证(乙种),甲种证的要求较高一般第1次申请是不可能达到要求的,所以一般都是第1次申请乙种,影视制作许可证乙种证申请机构是地方的地方广播电影电视局。而在实践中拍摄影视作品不是自己想拍就拍想播放就播放的,需要办理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影视作品许可需要广电的审批,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是可以的,那么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一、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办理怎么办理?1、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首先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其次,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还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职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三百万元人民币。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4、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4、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6、办公场地证明;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申领影视制作许可证(乙种)。
申请机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
3、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4、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订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6、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随着我国影视产业的不断发展,播放平台不断的的增多,尤其是网络及手机的普及,影视作品也影响了新一代的价值观、世界观,从而需要审批拍出积极向上对广大人民起激励作用的好作品。
近年来,社会上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越来越多,这也导致了许多知识产权案件。在现实生活中,著作权侵权现象并不少见,那么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和法律责任是什么呢?著作权法律责任著作权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的认定:
1.著作权侵权的含义和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些学者认为,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许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有学者认为,违反著作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从事著作权法授权人控制、限制或禁止的活动。②有学者认为,侵犯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行使著作权人权利或阻碍著作权人权利实现的行为。③我认为,侵犯著作权行为是指著作权权利人故意或以著作权法律不允许的方式非法侵犯著作权权利人的法律保护权,并依法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来看,应该从过错和无过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在适用过错诱导原则的情况下,其构成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而言,过错不再是此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造成事实损害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行为人也不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开展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或者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都不可避免地会在未来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
2、损害事实。它通常意味着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损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对2人以上造成损害,且无法确定责任原因,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出版商未经作者许可出版,但支付作者报酬。违反版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首先是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5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发表作品;(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未参与创作,以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通过表演、播放、展览、发行、制作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未经2人以上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八)其他违反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的行为。”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行政部门可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剽窃他人作品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三)出版他人独享的3本以上图书;(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发布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六)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七)生产、销售他人署名的假冒艺术作品。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谁属于版权的翻译作品?著作权法第12条:对现有作品2进行改编、翻译、注释和编排所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和编排的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著作权的权利。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按照中国同作者所在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的权利,受本法保护。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未同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发表,或者同时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发表的,受本法保护。
如果与中国没有和平条约,就必须具体参照原著作者所属国家的法律。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生命和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在已故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结束。翻译作品的著作权问题著作权的未经授权的翻译作品将不会受到保护,如果他们被用于盈利。翻译是获得作者的同意,并复制,出版和销售它。要得到作者的同意,这是书面授权。以防将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没有公开联系信息的作者,可以联系他发表作品的网站和出版社。
中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校勘所产生的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校勘的人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但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利。”由此可见,译者在翻译已有作品的同时,还能享受到著作权的作品。译者在行使翻译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部分。著作权的未授权翻译作品受到保护吗?你可以参考翻译。如果你把所有的原版翻译成商演脚本,你将不得不付费。感谢您对法律网站的关注和支持,祝您新年快乐!参考内容著作权关于翻译《著作权法》规定,当通过改编、翻译、注释和安排现有作品进行表演时,改编、翻译、注释和安排该作品的著作权个人和最初工作的著作权个人应获得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你需要支付翻译和原作者翻译有知识产权吗?《著作权法》规定,当通过改编、翻译、注释和安排现有作品进行表演时,改编、翻译、注释和安排该作品的著作权个人和最初工作的著作权个人应获得许可并支付报酬。
软件南京版权登记公告所需注意事项有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注意事项:
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4.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的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
6.著作权人是多人的,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
(委托合同,代理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百度上有模板)并且合同需要盖章。
7.说明文档里如果涉及网址、人名等信息,这些信息一定要删除,因为审查的时候审查员可能会让你提供各种证明,极其麻烦。
8.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
9.其他的问题如申请表的填写,只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要填错信息就成。
二、著作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利益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权利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了不让自己的作品受到他人的侵害,申请著作权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是非常常见的,它是一种保障作者权利的一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