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文字版权费用是多少?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8 08:50:45
软件著作权怎么办理
一、软件著作权怎么办理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南京版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
1、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2、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
3、权利范围、软件用途;
4、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
5、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
二、为什么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1、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4、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5、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高新企业认证、创新基金、种子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简单通俗的说: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须条件,但是代价不大却很有用。
南京版权登记与出版的区别是什么
一、著作权登记与出版的区别是什么
出版权来自与英美法系国家,是从英文copyright译过来的,从单词上就能看出它的直意是复制。显而易见的,该类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这点还可以从英美法系国家有法人作品看出)。著作权来自大陆法系国家,相反的,大陆法系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但是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大家都有共同融合的趋势。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三、著作权概念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
一、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
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是相对于南京版权登记取得原则来说的。也就是说,符合法律规定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在创作完成后自动取得著作权。但著作权自动取得并不是无条件取得,它要求受保护的表达必须以某种方式表达出来,被别人感知。并且该表达是符合著作权法的作品,有适格的著作权主体。
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是多长
《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也就是说,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亡后,这三项人身权并不因为作者的死亡而消失。此外,如果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变更、终止后,其单位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因此,如果作者死亡后,他人侵犯其上述三种著作权人身权中物任何一种权利,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著作权法行政管理部门在相应的情况下有权出面保护。
三、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的优点与不足
1、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的优点。由于实践中各种各样的文学艺术作品数量巨大,如果规定所有作品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著作权,将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即使建立一个庞大的登记管理机构恐怕也不能胜任登记注册工作。同时,自动取得制度自作品创作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作者获得著作权的方式非常简便,可以避免登记取得中作品创作完成后注册登记之前作品的著作权失控的状况,有利于作者著作权的保护。2、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的不足。比如,自动取得始于作品创作完成,如何理解作品创作完成,如何判断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如何举证,往往成为理论和实践中的难题。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那么版权登记的收费类型有哪些?
一、南京版权登记费;
二、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