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1 08:00:58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个新时代来说非常重要的就是软件科技的发展,那么在我国对于软件申请著作权是如何规定的呢?是不是随便就可以进行申请的呢?下面就跟一起来了解一下迅雷版权保护突破器之对申请著作权的软件有哪些要求吧。迅雷版权保护突破器之对申请著作权的软件的相关要求:
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源程序是由编程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以及数据库管理程序编写而成的代码化指令序列;目标程序是由数字“0”和“1”组成二进制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组成的指令序列;文档是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有关的文字说明资料,如:软件的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而不是开发登记的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因为这些不是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对象。
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有哪些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计算机软件。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凡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对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软件人身权和财产权实施侵害行为的,都构成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该条规定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8种情况,是人民法院认定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而发表其软件作品。软件著作人享有对软件作品公开发表权,未经允许著作权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都无权擅自发表特定的软件作品。如果实施这种行为,就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二)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此种侵权行为的构成主要是行为人欺世盗名,剽窃软件开发者的劳动成果,将他人开发的软件作品假冒为自己的作品而署名发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不管其发表该作品是否经过软件著作人的同意,都构成侵权。此种行为主要侵犯了软件著作权的开发者身份权和署名权。
(三)未经合作者的同意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发表。此种侵权行为发生在软件作品的合作开发者之间。作为合作开发的软件,软件作品的开发者身份为全体开发者,软件作品的发表权也应由全体开发者共同行使。如果未经其他开发者同意,又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独创作品发表,即构成本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四)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这种行为是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作品上添加自己的署名,或者替代软件开发者署名以及或者将软件作品上开发者的署名进行涂改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软件著作人的开发者身份权及署名权。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此种行为是侵犯了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权中的修改权、翻译权与注释权。此种行为应征得软件作品原版本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如果征得软件作品著作人的同意,因修改和改善新增加的部分,创作者应享有著作权。
(六)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复制或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此种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权中的复制权。
(七)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及其合法受让者同意,向公众发行、展示其软件的复制品。此种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发行权与展示权。
(八)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软件权利许可或转让事宜。这种行为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许可权和转让权。
软件升级了,软件著作权也不能忘记申请
软件升级是在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对于之前已经申请过软著的软件,升级后的软件还需要重新申请软著,这是许多著作权人都忽略的一件事。在申报方面,升级版本的软著和初级版本的软著也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1)企业申报首先,申请人是企业的名义,申报升级版本的软著,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软件南京版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升级后的差异说明3、软件升级后的用户手册4、软件升级后的部分代码5、软件前版本的登记证书6、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个人申报其次,申请人是个人的名义,申报升级版本的软著,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升级后的差异说明3、软件升级后的用户手册4、软件升级后的部分代码5、软件前版本的登记证书6、申请人的正反面身份证
(3)多人申报再次,当申请人为几个人同时申请,申请升级版本时,由之前的几个人变为单独一个人独立申请升级版本的软著,在准备材料方面,除了上述需要的材料外,还需要一份授权书,授权书的内容写明初级版本的几个著作权人授权该个人独立开发了该软件的升级版本,并独自享有该升级版本的全部权利。另外还需要再提供授权的几个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对于商标的重要性,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对于版权,不知道大家意识到它的重要性没有,而且现在对于版权的侵权事件也是常有发生,所以很多时候,也建议大家将商标和版权同时申请。那么,版权法之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有什么好处?下面,跟随一起来看看吧。版权法之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好处一: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从这点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即使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
好处二: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好处三: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好处四:“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