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版权登记_南京著作权登记

南京版权登记收费明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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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版权登记收费明细一览表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2 08:39:17

版权,又被称为著作权,是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等权利。小编整理了一份关于版权收费的相关明细表,供大家一览。

版权收费明细

1、美术作品登记:598元/件。版权局登记,25-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下发证书,证书全国有效。

2、文字作品登记:598元/件。版权局登记,25-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下发证书,证书全国有效。

3、工程图/示意图作品登记:898元/件。版权局登记,25-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下发证书,证书全国有效。

4、影视作品登记:798元/件。版权局登记,25-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下发证书,证书全国有效。

5、软件南京版权登记:1600元/件。30-4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发证,知识产权顾问全程专业服务。

6、版权变更:700元/件。版权登记后需更改登记信息,应向版权局申请变更,1~2个月完成审核并发证。

7、版权补证:600元/件。版权登记后需办理补证的,应向版权局申请变更,1~2个月完成审核并发证。

8、版权转让:900元/件。版权登记后需转让他人使用的,应向版权局申请变更,1~2个月完成审核并发证。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开发出来一项软件以后,为了保护我们的利益,以防自己的软件不被别人盗用,出现各种各样的盗版,都会进行申请软件南京版权登记办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开发出来一项软件以后,为了保护我们的利益,以防自己的软件不被别人盗用,出现各种各样的盗版,都会进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软件著作权怎么进行申请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软件著作权怎么进行申请(一)填写申请表(二)鉴别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三)证明文件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一)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二)提供部分源程序: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三)提供手册: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四)报送审查;(五)版权中心复审;(六)公告发证;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意义(一)作为税收减免的依据(二)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三)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四)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五)公司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四、软件著作权可以买卖吗可以在知识产权或版权交易所如中国版权交易中心购买,也可以与著作权人直接联系购买,目前,很多文学网站其实也是一个文学作品的交易平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相关权利人管理了相关作品,我们要使用其中的作品也可以找集体管理组织获得许可授权。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南京版权登记受理的过程有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的过程有什么

1、网上填写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2、递交文件将以上材料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经审查无误后,受理员将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书上盖章,然后到去缴费,拿到受理通知单。

3、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按照规定,在取得受理通知单30个工作日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准备材料

(1)软件源程序代码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

(3)身份证明

仅提高罚款就能保护著作权?

将罚款的倍数由非法经营额的3倍提高为5倍,将10万元提高为25万元,这是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简称《草案》)的一个亮点。只是,这个亮点仅能看到罚款倍数和数额的变化,能否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还有待商榷。以前在惩治街头随便吐痰时曾流传这么一个段子:吐一口痰罚款10元,某素质差的人再交了20元之后说,不用找了我再吐一口。这个段子说明了一个道理,如果不能让被处罚者真正感到肉痛,他是不会记得教训的。这次将罚款倍数由3倍提高到5倍、将10万元提高到25万元,性质接近于那个吐痰罚款的段子。

提高罚款倍数和数额,肯定会提高非法经营的成本,会让盗版侵权者感受到更大的压力,但别忘了,在经过精确计算之后,如果非法经营者感觉到还有利润空间,他们照样会铤而走险。基于此,与其强调对非法经营者的经济处罚,不如降低非法经营的入罪门槛,这样,即便非法经营者不为罚款感到肉痛,也会对坐监狱产生恐惧心理,对于唯利至上的人而言,时间就是金钱,失去在时间上的自由,会比失去一笔罚款更具惩罚作用。

比增加罚款倍数、提高罚款金额更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出现了一句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特别是查封扣押权,这句话比直白的数字更具想象空间。大家都知道,以往查处违反《著作权法》的难题之一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太弱,往往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才得以完成查处,如果仅仅是单一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执法效果如何值得怀疑。增加执法手段虽然没有给出详细的说明,但不排除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拥有独立执法的资格或能力,以及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程度执法的准则,这会大大提高执法效率,在查处速度、力度等方面,令侵权者产生真正的畏惧之心。

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工作有着明显的进步,但对比于发达国家对创作者与作品无微不至的保护相比,仍有很大距离。近几年,明目张胆的盗版和销售盗版状况得到了改观,侵权可耻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但在其他的一些方面,如剽窃创意、对原著改头换面,却仍然甚嚣尘上。这些侵权行为由于缺乏认定规则,所以管理部门即使可以做出相对公正的判断,却无法做出准确的处罚。基于这种状况,在提高罚款额度之外,著作权法应将更多篇幅用于对侵权行为的鉴定方面来,经济处罚可以作为辅助措施。

前段时间,琼瑶对于正抄袭的控诉引人关注,琼瑶奶奶先是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写公开信,又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表明著作权保护在细化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所以,在明确罚款金额的同时,《著作权法》更应关注不同侵权程度的具体赔偿数额,以便著作权人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快、处罚快,且有着不容置疑的公正性,才是保护著作权的正道,用不了多长时间,有关著作权的权利、侵权边界、侵权事实就会尘归尘土归土,有一目了然的通透性。在处罚措施方面,也要针对侵权行为的复杂性,给出多样化的处罚措施,犯多大的错打多少板子,对号入座,树立具有可复制性的判例,这样的话,侵权者在侵害别人权益的时候自然会心明眼亮,才会让他们从根本上拒绝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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