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申请南京版权登记后怎么保护?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7 08:07:38
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南京版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这个条例现在已经被2002年颁布的新条例给废止了,该规定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
软件著作权职称有用吗
一、软件著作权职称有用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
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1991年出台的旧条例作了重要修改。原条例规定的软件保护期为25年,可以申请续展25年,最长不超过50年,新条例把软件著作权分为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种。新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第一、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这类作品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如果给予著作权保护,反而影响了它的使用和传播。第二,时事新闻。这里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作品是逻辑运算的结果,不具有独创性,故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以下属于软件著作权人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依据我国软件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软件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署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甚至可以不署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软件软件著作权法》第十条软件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财产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依据我国软件著作权法的规定,软件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非常多的,而作品的作者是有署名权的,署名权是属于人身权利的一种,署名权保护期是不受限制的,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属于软件著作权人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以下属于软件著作权人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依据我国软件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署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甚至可以不署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软件著作权法》第十条软件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财产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软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软件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其软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软件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软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二、署名权包括哪些内容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决定公开其身份,可以署其本名或其他为公众所知的名字:决定不公开其身分,可以署假名或不署名,不署名又叫匿名,匿名并不是作者放弃署名权或没有署名权,匿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作者对署名权的一种处分行为。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署名方式的选择往往反映作者公开或隐瞒其作者身份及相应程度的选择,署其本名或笔名,则是将其作者身份公之于众;署其他为人较少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则往往是部分隐瞒或完全隐瞒自己的作者身份。
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主要指在数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作者排名顺序的不同,往往对作者的影响也很大,就一般情况而言,排名靠前的作者往往能得到人们较高的评价,如有的单位在评定职称时,对合作作品,只承认排在首位的作者可以作为其著作成果来参评职称。署名指示权:如果作品署名发表,其他人在以后以出版、广播或改编等各种形式公开利用时,应当说明其署名,也有人称该项权利为姓名指示权,并强调在公开利用时须指明作者的姓名,笔者认为此说不妥,因为作者姓名也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一个人的姓名(广义上的)可能很多,用某一作品署名的往往仅其中一个,使用作品时指出作者的其他姓名可能恰恰违背作者的本意,因此,从署名权的本质出发,在公开利用其作品时,如事先未经作者特别同意,就只能准确指出在其作品上所署的姓名。
一个软件的开发是需要很多时间,很多的精力去完成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比其它的要复杂很多,软件著作权一般是备案的登记,那么软件申请南京版权登记后怎么保护?
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4、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的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
6、著作权人是多人的,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并且合同需要盖章。
7、说明文档里如果涉及网址、人名等信息,这些信息一定要删除,因为审查的时候审查员可能会让你提供各种证明,极其麻烦。
8、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
9、其他的问题如申请表的填写,只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要填错信息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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