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版权登记时常见的问题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0 08:39:37
近几年来商标保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采用一种新策略——商标版权化,即在申请商标时,也申请江苏版权登记,因为版权登记可以很好的辅助保护商标。申请登记版权,是让商标保护有备无患的绝佳策略。下面就给大家说说作品版权登记时常见的五大问题。
1、什么样的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未成年人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依据著作权法,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的条件是通过大脑思维活动来创作作品,与年龄没有关系。因此即使是未成年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3、版权能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吗?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4、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行不行?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5、作品登记机关会撤销其登记吗?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苏州作品版权登记还有利于作品权利人进行版权贸易,包括版权转让、许可使用。在授权或转让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无形变有形,价值成倍增长。
另外,版权登记有利于登记机构对其作品进行集中展示,促进版权交易和投融资,实现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并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软件著作权可以称为软件版权,我国版权登记采取自愿平等的原则,鼓励软件版权登记,那么软件著作权权利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目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也变得越来越高,其中软件著作权是其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也变得越来越高,其中软件著作权是其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流程是怎样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流程是怎样软件著作权变更办理基本流程是:(一)填写申请表;(二)提交申请文件;(三)缴纳申请费;(四)登记机构受理申请;(五)补正申请文件;(六)取得证明。注:办理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前需先做软件登记概况查询,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或补充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材料如下:(一)《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二)企业法人单位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三)原软件江苏版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四)软件著作权变更证明文件:1、软件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软件名称变更说明》;2、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3、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出具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二、软件变更的注意事项(一)著作权所有材料在提交纸质档时,不能手写,必须A4纸单面黑白打印;(二)所有材料无需装订;(三)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一页不需填写;(四)软件转让前未进行登记还须提供源代码、说明书,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也须填写。
三、怎样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一)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二)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三)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四)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五)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六)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七)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八)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以说软件也给自己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但是随着现在的软件开发越来越多了自然也会有侵权的问题产生,当自己开发的软件有了侵权问题之后,首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想办法维权了,那么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请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下这个问题吧。
1、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软件著作权侵权是指行为人本身并没有直接实施他人的软件著作权权能,但却帮助、诱导或放纵他人实施直接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在软件著作权侵权中,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主观过错包括两种:一是明知。明知主要有两种方法:第1,侵权人自认明知。第二,通过通知和移除;规则推定。任何一个理性的;的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人都不会自动承认明知。因此,只能通过通知和移除;规则推定其明知。
3、应知。应知是指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过软件著作权侵权的通知,如果被侵权的事实已经像一面鲜亮的红旗在行为人面前公然飘扬,以至于处于相同地位的理性人不可能意识不到软件著作权侵权。如果行为人采取鸵鸟政策;,视而不见,就存在着过失。
4、软件著作权侵权与共同侵权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
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主体的复合性,要求具有两个以上的主体;二是有着意思关联或行为关联,要求加害人之间有着意思联络或行为关联;三是加害行为与结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软件著作权侵权有可能同时也构成共同软件著作权侵权,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侵害他人的著作权,但仍然在帮助、诱导或放纵他人实施直接侵权行为,构成软件著作权犯罪。在共同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情况下,加害人之间承担的往往是一种连带责任。
如果采用共同软件著作权侵权制度,对于软件著作权侵权人而言,其责任过重。为了减轻软件著作权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有必要设置软件著作权侵权制度。在软件著作权侵权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侵权人和直接侵权人之间各自承担责任,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对软件著作权侵权人而言,其承担的责任相对较轻,便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当我们的软件著作权有了侵权问题产生时,自然大部分的人首先想到的是维权,但是在维权的过程当中,有很多事情都是需要提前了解一下的,例如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希望小编以上为您介绍的内容,会对您的维权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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