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类型有哪些特点?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1 08:40:59
商标注册和版权的区别是什么?其实商标与版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有时候对作品的版权保护又是相辅相成的,因而导致很多人分不清商标与版权的区别。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商标,都会提前申请相关商标,以商标宣传推广自身品牌。那为什么很多申请了商标还会去考虑申请登记版权?需要我们了解商标与版权的区别,那需要先知道商标和版权的定义和概念。跟知识产权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1.商标权指的是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2.版权即著作权英文名称copyright,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或组织)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的总称.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图片和电影摄影等多方面的作品组成等。
以上就是知识产权介绍的了,很多人会有这样的误区:认为拥有了商标的商标权就是拥有了商标的版权,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所以在注册商标时,最好做版权登记。当申请人为自己的商标做过原创设计而使之构成具有版权作品特征的标志时,可以进行版权登记进行保护。那么当商标注册被核准后,就产生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拥有作品版权。
著作权许可类型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著作权许可就是说允许他人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用于商业并收取报酬的行为。那么著作权许可有哪些类型和特点呢?请接着往下看。
著作权许可的类型
1、普通许可,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的独占程度比普通许可高,比独占许可低。
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许可合同,是国际许可合同的一种,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为此,受让方需向供方支付相当高的使用费和提成费。
著作权许可特点(1)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2)使用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著作权人发表不许使用声明的不得使用。
较之合理使用,除要支付使用费以外,法定许可还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从设定目的看,合理使用的设定主要是从个人使用的角度出发,满足使用者个人对于文化产品的需求,允许其小范围的使用他人作品,而法定许可是为了简化著作权许可手续,为促进作品广泛而迅速的传播而设定。
第二,从使用的对象看,合理使用绝大多数情况下限定在已发表作品,个别情况也可以是未发表作品,而法定许可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因为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通常较大,一旦使用他人的未发表作品,将严重侵害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第三,从使用目的看,合理使用通常要求是非营利性,而法定许可未作出要求,既可以是非营利性,也可以是营利性,营利性居多。第四,从权利限制看,合理使用中,著作权人的各项财产权利均受到限制,而法定许可则在精神权利外又为著作权人保留了获得报酬的权利。
版权保护对于版权市场具有哪些意义?
有些人会认为,对于版权保护最重要的就是保护个人或者企业利益。不过,进行版权保护不仅仅只是为了利益。对于整个版权市场来说,也有着非凡的意义。小编就给大家讲讲。
1、有利于良性竞争版权保护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抄袭度,如果没有版权保护,作品抄袭便泛滥成灾,原创的价值也随之被贬低,对于作者来说,是一种损失和打击。企业之间进行作品抄袭,势必会造成恶性的竞争,扰乱市场环境。这时候版权保护就尤为重要了,拥有作品的版权才能拥有更强的竞争力。版权作为企业、个人的一种无形资产,可自由进行版权许可、转让,而版权证书此时就相当于作品唯一的有效“证件”,且有登记版权的软件,在各大会展中可提高企业的实力、权威。
2、版权保护有利于创新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而言,版权保护都非常有利于创新,一个人有了新的想法并付诸实践,当他的创意被接纳并保护,他的个人价值得到了体现,由此受到了极大的鼓励,创作便更有动力。此外,当创新的作品出现,就有更多的人受到启发,得到创新的新思路,由此激发出更多优秀的作品。
3、鼓励和保护个人发展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作品抄袭变得更轻而易举,各行业各领域的抄袭事件频发。身边的设计师朋友以及文字工作者都深受其害,自己的作品被模仿或者抄袭的现象屡禁不止。若是事态严重,有版权保护在先的可以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在这其中,创作者的权益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以出版商,出品方为代表的资本力量其实也是版权保护的重中之重。
版权许可使用合同形式有哪些?版权许可方式
版权在许可时需要签订合同来分清权责,同时也是保障双方权益。因此,小编为大家介绍版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形式,及许可方式等相关知识。
一、合同形式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口头约定。若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则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刊登作品除外。若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法律关系,则是否为书面形式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许可使用方式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权利分为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前者是一种独占的排他的权利,指著作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在约定期限和范围内以特定方式使用作品,并不再向第三人发放相同的许可。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在约定期间和范围内以特定方式非独占地使用作品,仍然保留着本人和授权第三人在相同期间和范围以相同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三、地域范围及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是指被许可使用的著作权在地域上的效力,即著作权人许可某作品著作权的适用地区等。应当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以便被许可人行使其所获得的权利。许可使用的期间,是指被许可使用的著作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如果受让人超越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或许可期限行使权利,则为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您把关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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