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版权登记_南京著作权登记

书面作品如何申请江苏版权登记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书面作品如何申请江苏版权登记

书面作品如何申请江苏版权登记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31 08:04:16

现在,版权所涉及的领域很广,大多数人都可以申请版权。但是,文字版权登记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我们可以申请,只要符合我国的申请条件。但是在申请之前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对于书面作品的江苏版权登记是否需要充分的理解。

1、申请版权登记的条件。a.创作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b.其他版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接受、继承等方式获得版权的。

2、作品的版权登记。在向版权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符合登记条件、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经登记机关受理、审核后发给江苏版权登记证。

3、书面作品的版权登记时间。你可自行或自行办理佣金,书面作品著作权登记。有委托代理人的,登记机关受理申请需要30个工作日。如需修改,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修改,登记机关应在收到符合条件的修改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4.符合版权登记条件的作品可进行以下登记:(1)版权登记的书面作品可以以印刷或复印的方式,制成一份或多份。但无论以何种方式复制、拷贝多少份,作品的内容和思想都不会改变。(2)著作权登记的书面作品应采用法律允许的客观形式。创作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公民不得侵犯公共利益,遵守法律。(3)版权登记的书面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思考和创作灵感构成,创造性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计算机软件江苏版权登记流程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如下: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1、可以先判断产品、软件是否具备软件著作登记的权利;2、如果符合可以进行网上注册(1-3个工作日左右);3、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2-5个工作日);4、受理通知书(当天即可获得完成);5、著作权登记证(30-40个工作日)。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代码及软件说明书;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其他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文件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除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交电子版。

(三)办理时限及费用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按6-10个工作日、11-15个工作日、16-20个工作日、21-25个工作日、26-30个工作日和31-35个工作日六种办理时限收取一定服务费用(会员单位优惠)。

(四)在线登记的方法点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指南中的在线登记进入著作权登记申请在线填表界面,相关要求如下:1、按页面提示填写好软件基本信息、软件技术特点等相关内容。2、申请办理信息中的申请方式选择由代理人申请,并填写完整申请人信息及代理人信息。

(五)打印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完整无误填写好相关内容后,点击保存,打印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必须要有流水号),加盖单位公章。

(六)补正程序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文化创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加强了,很多编剧写完剧本都会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版权保护,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利。那么剧本版权登记要去哪里呢?需要哪些材料呢?剧本版权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

剧本版权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作者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或户口登记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者签名;

(2)、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著作权人,还要提供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如果是委托作品,还要提供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如果是合作作品,还要提供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及各合作作者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如果是继承人为著作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网络著作权的特征

网络著作权除具有传统的著作权的特点外,还具有一些独特特征:

(一)在法定性方面

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一个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受到挑战。作品上网后,成为网络上的共有产品,任何人只要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得到该作品,而关于网络上著作权利益调整的法律,却没有及时出现。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同时,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商业方法有很多共同点,传统的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传统手段对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这就使的网络著作权的法律落后于现实。

(二)地域性方面

著作权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权在依某国法律获得保护的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3]著作权多为自动产生,并非国家授权产生,所以有人认为著作权没有地域性。传统的著作权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别获得许可,传统的著作权法也没有域外效力。但是网络的出现,打破了这一规律。由于国际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应当在哪个领域内有效,因此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几乎不复存在了。网络上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电子商务的拓展也使人们可以打破地域进行图书订购,利用版权的地域性对抗平行进口等做法受到挑战,著作权的地域性受到动摇。专家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三)专有性方面

著作权的专有性是指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许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该项著作权。[5]由于著作权不排斥他人创作类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对于专利和商标而言,著作权的专有性相对弱,但是这不等于著作权没有专有性。作品上网即意味着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权的占有权能就几乎为零。作品上网以后,作品在具有了无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时,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使用者关心的是如何获得物美价廉的作品,他们获取的版权信息并不充分,对谁是版权人,作品的使用条件并不是很清楚,他们也不是很关心。真正的版权人却难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况,更不用说控制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数字化的拷贝不仅和原件一样完美,甚至经过特殊处理,比原件更好。这不仅为盗版产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更使版权人的经济权利无法实现。从这一方面讲,网络著作权没有了专有性。

(四)表现性方面

传统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如书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报纸,但是随着网络超文本结构的出现,文字作品,科学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像集成电路一样被集中到一起,难分彼此,最终作品可能含概若干的作品类型,拿传统作品的分类来套用已经力不从心,如MTV、FLASH作品等。有学者建议增设立一种新的作品类型。不管结果如何,总的说网络著作权的表现形式颠覆了传统的区分著作权类型的意义。


 

上一篇:软件版权变更要如何办理?

下一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