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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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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2 08:59:09

著作权价值的三种评估办法

一直都说知识产权适企业的无形资产,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知产价值进行评估时,该如何处理呢?其实对于著作权价值评估很多人并不知道该怎么办,小编在本文中教大家三种办法,学起来吧!

一、著作权市场法评估市场法基本公式为:被评估著作权价值=同类交易实际价格ⅹ调整系数市场法的适用条件:一是必须有一个该著作权进行交易的活跃市场;二是在最近一段时间有足够多的类似著作权在市场上交易;三是类似交易的价格信息在市场上能够非常容易得到;四是这些交易价格应当是独立双方之间的交易价格。

二、著作权成本法评估著作权重置成本计算公式为:著作权价值评估=重置成本×成新率

1、取得重置成本首先要确定被评估著作权的实际成本(历史成本)其关键就在于确定哪些成本因素可以计入著作权价值,一般情况下可以计入著作权价值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办公设没各的用品、人员培养培训费、专家咨询费、翻译、差旅费。在取得历史成本后,将其中的材料、人工等费用分别按照现时的价格标准进行重新计第,就得到了重置成本(财务核算法);或者选用合适的价格趋势指数,将历史成本转化为现时成本,也可以得到重置成本(指数调整法)。

2、确定成新率一是预测尚可使用年限法著作权是有限的保护年限,假如著作权在每年中的经济损耗是一定的,那么尚可使用年限和总使用年限的比值即可表示成新率。二是摊销余额法,用摊销余额和总成本的比值测算成新率,该方法更适用于以成本摊销为目的的著作权评估。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合同

许可使用合同的种类是十分繁多的,不过《著作权法》除上述许可使用的原则性条文而外并没有逐一对各种许可合同进行规定,只是在《著作权法》第四章(与作者相关的权益)相应的条文中涉及到一些常见的许可使用合同,这些合同大致可以分为四种:

1。出版合同出版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出版者行使其作品的出版权的协议。所谓出版权实际上是复制权和发行权之和[3]。由于作品的主要形式是图书和文章,故出版合同可以大体分为图书出版合同和文章发表合同。就图书出版合同而言除了必须符合上述一般规定而外,《著作权法》尚有以下限制:(1)著作权人必须按照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出版者必须按照约定的质量和期限出版图书[4];(2)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方可修改、删节作品[5];(3)图书重印、再版作品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6]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9条,著作权人寄给图书出版者的两份图书订单在6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视为脱销。

另外,法律还对专有出版权的内容作了规定,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文章发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文章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另一方是报社、期刊社或者其他人,例如网络服务商。双方通常按行业习惯来合作,常常以口头或者默示的方式达成协议,签定书面发表合同的相对比较少。著作权法对这类合同的规定也十分有限。

《著作权法》第32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款表明,立法者没有赋予报刊出版者法定的专有出版权,故文章发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可自由约定许可使用的权利的性质,换言之只要他们之间有合意,那么可以作一稿多投。不过,这里的当事人合意必须是一稿多投所涉及的所有当事人的合意,即一篇文章的作者和多家报刊社的共同合意。故作者在未告知所有有关报刊社的情况下作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另外,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当法定期限届满之后才能一稿多投。最初收稿的报刊社如果在法定期内未作通知,表明他接受或容忍作者的再次投稿,但他仍有权利刊用来稿,除非作者又来信撤稿。为了维护第三方的利益,作者在作第二次投稿时应将尚未撤回的第一次投稿告知第三方。

《著作权法》第33条第2款还规定: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所谓文字性修改是指不触及、不损害作品实质内容和观点的修改,如纠正来稿中的标点和书写错误、语法逻辑上的错误、引文错误、客观事实(时间、地点等)错误等。如果报刊社认为来稿有使用价值,但内容或观点上需要改进,应征得作者同意后才能改动或者径请作者自己修改,而不能擅自将编者的观点强加到他人作品之中。

2。表演合同表演合同即著作权人许可表演者行使其作品的表演权的协议。除了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内的表演而外,表演他人作品都应该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如果表演的是经过演绎创作的作品,例如是外国人创作的作品的中译本,又如是由小说改编成的剧本,则不仅要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还要征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签定表演合同的人可以是表演者,也可以是组织演出活动的人[10]。

3。录制合同录制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录制者行使其作品的录制权的协议。依据第39条第1、2款的规定,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如果被录制的作品是演绎作品,则还应取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4。播放合同播放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播放者行使其作品的广播权的协议。根据规定,播放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时,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12]。另外,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影视作品也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那么,软件南京版权登记需要哪些费用的?

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登记费;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十)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或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所交费用不予退回。前述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个人转让软件怎么纳税

一、个人转让软件怎么纳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属于增值税免征项目(财税[2013]106号),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上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故对转让所得按照800元或收入20%的标准扣除后,适用税率20%进行计算。

二、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

(1)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这类作品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如果给予著作权保护,反而影响了它的使用和传播。

(2)时事新闻。这里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作品是逻辑运算的结果,不具有独创性,故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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