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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影视著作权登记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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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影视著作权登记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6 08:31:29

著作权的侵权构成要件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保护的范围内。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为了包容各类的创作,以及适应未来可能发展出的新的传播方式,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采概括性的规定与列举式的规定相结合,以灵活运用。至于所列举的作品形式不外乎下列数项:(1)、文学作品(包括文字、语言);(2)、音乐作品(包括曲与词);(3)、戏剧作品(包括配乐);(4)、舞蹈及哑剧创作;(5)、图画、雕刻及雕版等美术作品;(6)、摄影作品及图片;(7)、电影及其它视听作品;(8)、地图、科技及建筑图形。随着科技的发展,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范围不得不极度的扩张,以涵盖一切形式的作品,甚而在一些国家还扩及到对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及表演的。[8]但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初衷即在于便利公众的文化进展,因此,一面扩展著作权法保护的标的,一方面又必须就排除客体作出详尽的规定。

2、须为著作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随着客体的扩大,著作权的权利的种类也相应增加。一般地说,包括以下各项:(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翻译、汇编权。著作权除包涵上述的经济利益外,还有人身上的价值。英美法系国家虽未在著作权法中明文规定著作人身权的内容,但仍然委诸于习惯法上的法理,如违反契约、侵权行为、侵害隐私权、诽谤、不正当竞争等观念来保护。美国著作权法规定凡联邦著作权法未曾规定的范畴,各州有权另行制定法律来规范,也不排斥著作人身权的观念。

3、被害人须有著作权。原告提起之诉,首先应当证明其享有著作权。在我国,不采著作权取得须先经行政机关审查登记的制度,而采创作主义,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就取得著作权。但在诉讼中,原告仍须证明其著作权的存在。著作权的存在,除上述应属于成文法所保障的客体和权利范围以外,原告还须证明:(1)作品具有原创性。著作权的取得要件与专利权不同,后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而著作权只要具有原创性就够了,即只要是经过个人心血努力、独立创作而非盗用、抄袭他人著作而成即可。(2)具有我国国民的身份或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4、受害人须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亦即侵害受法律保护的几种特别权利。复制、展览、表演、发行等都是客观的行为,较易判断侵害是否发生。但是对于抄袭,即因观念等不受保护,须先分出观念以外的表现形式为保护的标的。而抄袭又不能局限于一字不易的雷同,其判断难免有主观的价值判断,而缺乏客观标准。

5、被告不得以合理使用原则为抗辩。著作权法既然以公益的保护为重,在某种程度内,即使是未经许可而使用作品,被告尚可以合理使用为理由以为免责抗辩。各国法律也都明定哪些行为为合理使用。此外,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明示如下:(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即依其为商业性使用或非营利的教育性目的而区别;(2)、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性质;(3)、使用的数量及实质在整个受保护作品上所占的比例;(4)、使用对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经济市场的价值的影响:

许多文章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为了保持原创,那么在具有文章以后就会申请著作权,有的公众号在进行宣传过程中也会用到网络文章,让很多人不是特别清楚,公众号转发网络文章也算侵权吗?这里小编为您一一解答,不妨参考起来。公众号转发网络文章也算侵权吗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利用公众号转发他人文章的,而未经文章作者同意的,是会构成著作侵权的,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公众号属于宣传的工具,具有一定的宣传力度,但是在涉及到网络文章的同时,也会存在很多的问题,最重要的也是侵权,一旦构成侵权了,那么将承担较为严重的后果,也会接受一定的处罚,以上内容参考之后,您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来判断,公众号转发网络文章也算侵权吗?

大部分人应该都知道,著作权是自著作权人完成其作品时就自动设立了,不需要著作权人申请的,但没有经过申请登记的著作权有一个坏处就是没有经过公示无法让公众知悉著作权归属。现今,著作权人越来越注重维护自身权益,往往都会进行南京版权登记,使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那么著作权登记有意义吗?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登记有意义吗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著作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1、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2、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3、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随着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以减少经济风险。在传统的使用作品的领域,人们对作品的认定有一个基本判断。但网络中,常常会出现难以确定权利人的情形,如果取得版权登记证书,问题就容易解决。

二、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10*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三、在网上发表的作品被侵权了怎么办一般网上发表的作品被侵权了,可以按如下步骤进行处理:1、可以先联系侵权人,要求他们停止侵权,撤下侵权的作品,或按转载要求进行转载。2、如果侵权人在给定的时间内没有理会,可以向侵权人网站的域名注册服务商,及主机提供服务商进行投诉。3、当然,也可以向搜索引擎公司投诉侵权内容,如果侵权网站有放GoogleAdsense广告,这种投诉就更会有效。4、通过以上种种还不行的就要采取法律行动,对侵权人发律师信和提起诉讼。侵犯网络传播权、网络著作邻接权以及网络署名权等行为,将要依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对于民事责任,包括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停止侵权以及损害赔偿等传统形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著作权登记有意义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实际登记中,请带好相关所需材料进行登记,注意你要登记的作品的类别,切勿大意。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创意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的意义与好处以下六个方面:

创意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的意义与好处

第一,可以享有作品的各项权利,例如,发表,署名,修改,复制,发行,出租,翻译等等的权利。

第二,作品版权登记证书是维护作者及其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出现假冒仿冒抄袭的行为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同时,是在与他人作品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作品著作权的最有力的证据。

第三,作品登记版权后,作品可以作为公司技术出资入股的股本。

第四,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者销售该作品,国家部门的认证使作品价值更其具有经济效益。

第五,可以作为税收优惠、出资、申请文献成果的依据。

第六,防止他人假冒抄袭作品,侵犯及其作品著作人的权益,维护良好稳定的市场秩序。软件南京版权登记证书就是知识的最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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