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版权登记_南京著作权登记

江苏美术作品版权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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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美术作品版权形式有哪些?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8 08:34:41

版权登记推翻?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因为作者发现自己的原创作品被他人抢先登记版权,自己辛苦创作的作品却成了别人的。发生这种情况,原创者就可以向版权局申请对其作品撤销版权登记。著作权是原创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并不以版权登记为前提。

版权登记并不是绝对的权属证明,它是为了在与他人产生版权纠纷时,证明版权并提供的初步证据,而并非确认版权本身。简单来说,版权登记不是产生版权,二是保护版权。在司法实践中,南京版权登记本身并不具有创设著作权的法律效力,而仅仅是对已经形成的著作权予以证明,以增强其确定性,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而其所证明的事实可以被其他证据所推翻。

若作者遇到自己的原创作品被他人抢先登记版权,原创者可以做以下四件事,将其版权登记推翻:

1、原创作者收集、整理好自己创作过程中作品的创作底稿、创作过程,包括灵感来源、心路历程。此项通常应该是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有意识进行整理保存的,发生在版权纠纷前。

2、一旦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他人侵权或抢注,一定要委托公证机构或通过专业的第三方及时取证,第一时间拿到侵权证据;

3、准备相关资料,联系版权局申请撤销其版权。

4、把原创底稿、自己发表作品的证明、侵权证据提交法院,进行上诉维权。版权登记推翻,不算简单也不算难。最重要的是原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作品发表中等阶段有意识保留相关证据。

软件著作权有期限吗

一、软件著作权有期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第十五条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事项:

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计算机软件所有人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南京版权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凡已办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中国藉的软件著作权人将其在中国境内开发的软件权利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时,应当报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三、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一)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三)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什么有的创作者会提出“国际版权需要登记吗”这个疑问?其实是因为创作者想让自己的作品在各国都受到保护,并不仅限于版权登记国。但目前,却并没有国际版权这个概念。版权如何才能在他国受到保护?

其实主要看该国是否有签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若对方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同时双方又均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

那么,在我国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在对方应当得到同样的保护。条约实行自动保护原则,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一经完成即自动取得保护,即在任一公约签订国范围内享有著作权。

国际版权需要登记吗?虽然没有这个概念,但可以申请国外版权登记。国外版权登记的具体步骤和国内版权登记差别不大,若想申请登记可寻找国外版权登记代理公司代为申请。若想了解国外版权登记的具体事项,如申请流程、申请费用、申请资料等相关信息,可在平台页面中点击“在线咨询”,咨询国外版权登记相关事项。总的来说,国外版权登记与国内版权登记在申请资料只有两点不同。

1.外国公司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

2.所有的外文文件需要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所以,国际版权需要登记吗?不需要,因为现在并没有国际版权登记这个概念,更没有这个业务可以进行办理。创作者若想让自己的作品在各国受到保护,可在未签约《伯尔尼条约》的国家进行版权登记,而已签约《伯尔尼条约》的国家无需进行版权登记也可获得保护。

软件南京版权登记费用标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三、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五、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六、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七、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八、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九、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十、查询费:(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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