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版权登记_南京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转让材料要哪些?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软件著作权转让材料要哪些?

软件著作权转让材料要哪些?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6 08:04:01

在实践中,软件著作权转让材料要哪些呢?下面跟着南京著作权登记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材料要哪些

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或补充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材料如下:1、《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2、企业法人单位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软件著作权变更证明文件(1)软件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软件名称变更说明》;(2)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3)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出具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如何登记

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进行相关登记: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进行相关登记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2、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3、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如何处理著作权登记?至于版权登记在哪里处理,实际上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版权局负责各自辖区内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登记作品。版权局负责国外、台湾、香港和澳门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登记作品。受版权局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位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位外国、台湾、香港、澳门人士的作品。享受著作权的提交人或其他公民的管辖原则上应受其身份证上地址所在的管辖。如果是合作作者和多个2人以上,以委托的5人以上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管辖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管辖为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在国内外申请著作权登记: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独家许可合同登记,软件登记变更或补充登记,取消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和撤回。

(2)作品著作权和合同登记:作品登记,著作权人在国内外的作品(包括文字、口述、音乐、戏剧、音频和视频产品登记。重印外国期刊合同登记;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认证登记;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合同的联系认证;变更或补充、取消、撤回著作权和合同登记证书,补发或更换登记证书;著作权和合同登记文件查询。

(3)著作权质押登记: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及其他工程著作权质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版权局证书。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有身份证明、工作许可证或者介绍信。如果软件登记人查询并复制自己的登记文件,还应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2)司法机关因公查询、复制、借阅5份以上档案的,承办人应填写《查询申请表》,凭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文件,应由中心软件登记部门负责人和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3)中心软件登记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软件登记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在我国对于南京版权登记的办理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如果您的作品需要流通,那您就需要及时的向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版权登记申请,确保自己的作品权益可以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但是要登记版权,提前要做好一项工作,那就是版权登记查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一说版权登记怎么查询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版权登记怎么查询?

版权登记查询,其实与我们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所要进行的商标查询是一样的,在办理版权登记之前,进行一个查询,确认自己的作品是否可以登记版权,是否有类似的作品存在等。

我们的版权登记怎么查询呢?目前比较常见的查询方式有两个:

1、直接到版权保护中心的官网进行查询,这种方式需要作品申请人自己直接去进行查询,比较耗费精力。

2、委托专业的版权代理机构去查询:这个方式比较便捷,一般代理机构会提供人工查询服务,确保版权登记的成功率。

二、版权登记查询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过版权登记查询,我们可以了解到国家对于版权登记办理的一些要求及规定:

1、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

2、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

3、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小编通过文学作品南京版权登记可以异地办理吗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些已经完成版权登记的作品,符合以下的情况的时候,登记版权的机关部门,要撤销作品的版权登记。在作品版权登记完成之后,相关部门发现该作品,与事实情况不符合,这时候要对作品的版权登记进行撤销。作品的版权登记,该申请人员发生了撤销登记的情况,这个时候也应该对版权的登记进行撤销。此外,发生版权的登记是重复的情况,也要对版权的登记做出撤销的处理。


 

上一篇:版权侵权的认定情形都有哪些?

下一篇:南京版权登记与商标注册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