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版权登记时必须了解的问题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4 08:12:32
版权登记受到的关注度一直远远低于商标及专利。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其实版权登记也有其自身有点,比如登记周期最短,更能及时获得保护等。本文,小编就跟大家科普下南京版权登记时必须了解的问题。
1、办理了版权登记是不是不需要在注册商标了?答: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而且下证机构不同。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2、版权可以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吗?答: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3、版权登记办理时间需要多久?答:一般情况是1个月左右。
4、把版权日期提前后能否注销别人的商标?答:将版权日期提前后,可以通过版权登记证书在他人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但针对知名品牌的商标无效申请除了版权外,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材料,如使用证据等。同理,当自己logo被他人登记版权后,也可以提请该商标无效。
5、版权登记后如何正确使用?答:可以使用在任何产品上,在版权左上角或者右上角上打上的标志去使用。主要作为扩大logo使用范围及举证使用。因为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和商标相比,在使用时有较大的自由,可以在任意商品、服务对象上使用;另外倘若对方涉嫌侵害自己的版权,则可以通过版权证书向有关部门提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6、可以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吗?答: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版权有哪些权利?登记后能获得哪些好处?
版权是一种通俗的说法,而著作权是一种专业说法,是针对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版权包括哪些权利?著作权本身权利包含了两大类:
1、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
办理南京版权登记对我有什么好处?
1、使作品具有独占性一旦授予著作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让、售卖作品,办理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使作品得到保护。
2、提升企业形象可以在平面广告、宣传册和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标志,突出作品已获得著作权保护的特性,从而增强该产品的社会认可度,同时提升企业形象。
3、可作为可以转让的无形资产作品可以作为商品出售(或转让),作品一旦被授予著作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因此,作品只有申请著作权,并经过版权局审查后,授予著作权,才能变成国际公认的无形资产。
4、可争取政府奖励各地方政府均有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于著作权申请进行奖励。财政部、工信部出台对于研发费用的补助,并可以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5、可作为因版权产生纠纷时的依据著作权证书享有作品著作权证明作用,从而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问题。
如今,无论是本人还是公司都越来越注重对知识产权的维护,所以在有了自己的作品后都是在第一时间就依据南京版权登记服务中心去办理备案著作权。不过,在注册版权时一定要准备好相关资料。
1、编写著作及相关资料。即使是通过版权登记服务中心申报版权登记大家还是要填写各种表格和证明材料,并把这些材料一起交给版权登记服务中心。其中包括著作备案申请报告和登记表格、授权授权责任副本、著作副本及副本,以及著作使用说明书。
2、准备好身份证材料。如果要按照版权登记服务中心去办理备案的著作权,要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一份给版权登记服务中心,如果所申报的作品没有独立进行,那麽一起协作的作品也需要准备一份。另外,如果准备备案的应属工作作品,那除了要提交小说作者身份证的扫描件外,还要有企业或公司法律认可的续订材料以及小说作者的聘用合同。
3、准备顶目任务书或协议书。如果是由普通合伙人或公司独立设计的手机app,则只需提供小说作者或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材料,如果是公布的规划设计任务或有规划设计协议书,那么只要提供小说作者或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那么除了要准备好相对性的证件材料外,还要写出小说作者或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材料。要想一次性做好版权登记工作,大家除了要找一个有用户评价的版权登记服务中心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准备各种材料文件,并将这些文件资料一起交给版权登记服务中心,让版权登记服务中心申办相对性著作版权登记登记。
著作权保护是否存在地域性?
每个国家对于著作权的规定都略有不同,那么著作权保护是否会因此存在地域性呢?如果存在的话,那么在我国的作品在其他国家就不能受到保护了吗?带着这些疑问,跟小编来阅读本文吧。
一、是否存在地域性?著作权的保护是具有地域性限制的。但为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限制呢?这是因为每个国家的法律不同,总是有一定的差别,在著作权上也不例外。以中美两国为例,我国《著作权法》从1990年开始实施,期间也无太大的改动,其中第20、21条分别规定了著作权的人身权、公民作品的财产权、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电影作品等的财产权保护期。而美国的《著作权法》可谓是一波三折,自1790年颁布第一部版权法案来,美国版权法不断修改并且每次的修改在版权大鳄地推动下版权保护期都被延长了。由此可见,不同国家之间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并非一致。
二、我国的作品,在其他国家便不受版权保护了吗?但事实并非如此,不同国家之间的版权保护可根据其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公约。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参与的《伯尔尼公约》,根据该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联盟任何一成员国公民的作者,或者在任何一成员国首次发表其作品的作者,其作品在其他成员国应受到保护,此种保护应与各国给予本国国民的作品的保护相同。
这样一来,我国国民在中国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同样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并根据该公约的“独立保护原则”,各国依据本国法律对外国作品予以保护,不受作品来源国版权保护的影响。即我国国民发表的作品即便是在中国失去了版权保护,在美国或该公约任一成员国国家仍然受到版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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